警員涉「私刑」虐待62歲疑犯 事主兒子斥警馬虎處理投訴
發布時間: 2019/08/21 12:43
最後更新: 2019/08/21 13:02
62歲醉酒男子2019年6月25日晚與人發生爭執,涉襲警被捕送入北區醫院,但羈留期間懷疑被警員虐打。警方昨日(20日)下午及晚上先後拘捕懷疑涉案的2名警員及一名已辭職的警員,事主兩名兒子今早(21日)再到灣仔警察總部,向警方提供更多資料,並控訴警員處理投訴時馬虎了事。
事主長子鍾先生今早出席電台節目中表示,父親受到不人道的酷刑對待,感到受屈辱和難受,心理傷害至今未癒,認為警方以涉嫌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」及「串謀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 」拘捕3名警員,不足以反映事件嚴重性。他又指,目前最希望涉事警員被定罪,暫時不會考慮索償問題。
鍾先生表示,弟弟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時,有清楚說明事發地點,並提及病房內有閉路電視,質疑警方沒有主動索取閉路電視,是無心調查。對於警方聲稱,不知道房內有閉路電視的說法,鍾先生感到憤怒,又指警方的職責是調查,卻要市民自行蒐證。
他又指,父親在事後非常害怕警察,因事後曾陪同父親2次前往警署都不敢正視警察,非常擔心在警署受更嚴重虐待。
協助事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,向醫院查詢是否有閉路電視片段,是調查的基本要求,但警方沒有做,是明顯無心調查案件。醫管局處理閉路電視的資料有時限,屆時醫管局可能不再保存片段,有關證據可能已被刪除。
他又批評警方稱警方指事主兒子無回覆電話,未能聯絡事主和家人的說法是推卸責任,因為警方拘捕事主後,有地址等個人資料,口供紙上亦知道事主當時在北區醫院,警方應該向院方查詢有否閉路電視。
他又指,事主的投訴涉及酷刑凌辱,不應該先調查他的刑事案再處理投訴。